遂宁高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竣工前按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可否税前扣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1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遂宁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竣工前按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可否税前扣总结如下:
  【问题】
  2008年10月,我公司将新建的厂房投入使用,但项目尚未决算。请问,固定资产竣工前,按会计制度规定达到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总额计提的折旧,可否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因此,上述固定资产竣工前所计提的折旧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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