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折旧计提方法与年限存在差异的财税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1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东莞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折旧计提方法与年限存在差异的财税处理总结如下:
  【问题】
  模具如果采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如果使用年限低于3年,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解答】
  折旧计提方法与年限,财税存在差异无须备案,只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就此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固定资产(模具)原值90万元,假定残值为零。会计上按工作量计提折旧,*9年计提40万元,第二年35万元,第三年计提15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三)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5年,即每年税前可扣除的折旧为18万元,最低为5年。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9年须纳税调增22万元(40-18);第二年须纳税调增17万元(35-18);第三年纳税调减3万元(15-18);第四年和第五年分别纳税调减18万元(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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