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高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前期亏损的处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11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铜川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前期亏损的处理总结如下:
  合并前各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如果合并后的企业在适用不同税率的地区设有营业机构,或者兼有适用不同税率或不同定期减免税期限的生产经营业务的,应按本款第(五)项的规定,划分计算相应的所得额。合并前企业的上述经营亏损,应在与该合并前企业相同税收待遇的所得中弥补,具体应比照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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