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有关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案例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3
  单位购入材料时巳有发票,后用这些材料自制设备,完工后结转固定资产,上述材料发票可作为该项自制设备的发票吗?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之规定,你单位购进原材料时,相应发票已作为原材料成本的原始凭证入帐,该发票当然不能再重新作为固定资产成本的原始凭证入帐;对单位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等费用,也即实际的成本,作为其入帐的依据。并按以该成本入帐的数额为基础计提折旧。因此,在固定资产系自制的场合,并不必须以发票等作为入帐的凭证。正如同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产品的成本由企业根据其生产活动的实际入帐,并不要求以发票入帐。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高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