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付账款业务常见会计造假形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2-23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销货方的货款。
其常见的错弊有:
(1)预付账款后,未能收到货物或未能按期收到货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主要表现在企业签订订购合同时不谨慎,对供货方资信状况了解不够,或者签订的合同不合理、不合法,造成的支付预付账款而不能如期收到合同规定的货物,使预付账款消失,造成另一种形式的坏账损失。
(2)利用预付账款业务往来搭桥。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3)预付账款的核算不合理。
“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有明确规定,它只能反映按购货合同规定,在取得合同规定的货物之前预先支付给销售方的定金或部分货款,不属于“预付账款”应列经济事项的不应在其中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按规定范围核算,“预付账款”账户所列经济事项混乱,反映的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错弊时有发生。
如将本应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账户中核算的销售材料货款、存出保证金等业务混在“预付账款”中反映。或者为了达到截留收入、推迟纳税或偷税目的,而将正常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作为预付款业务进行核算,造成账户对应关系混乱,试图蒙混过关。
(4)不合理的预付款。
在市场上很容易就能采购到所需的商品,或被审单位与供货单位具有长期良好的供销关系,按正常方法购入并无困难,但企业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而采用预付款的方式。
(5)“预付账款”账户长期挂账。
这主要表现在:被审单位单方面违约,供应单位根据购货合同没收预付货款,造成企业预付的款项收不回来,长期挂账。或被审单位对供货单位信誉、生产能力等了解不够,或有关经办人谋取一己私利而上当受骗,到期收不到货物,以致长期挂账,给企业造成另一种形式的坏账损失。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6年财会考试月历2016年财会考试信息指南会计职称新人成长攻略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高级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