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14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0月19日统一举行。请统筹安排本地区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评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和《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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