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公正原则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对社会公开,所有相关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政府采购的实质是社会的公共采购,是采购机关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因此它必须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政府采购中贯彻公开透明原则,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前提,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减少和消除“暗箱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利益带来的损害,使得政府公共支出渠道更加通畅透明。公开透明原则应当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公开的内容。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是公开的标准。政府采购公开的信息应当符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发布及时、便于获得查找等标准。
三是公开的途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以上就是【政府采购的原则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