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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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国
杨志国
金句讲师、会计学硕士

高顿会计学院讲师

问题解答:
  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区别: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区别
  一、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区别
  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典》。
  2、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一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二、法的种类有哪些
  1、按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2、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3、按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5、按法律运用的目的分为:公法和私法。
  6、按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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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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