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教育费附加:(1)税率3%;(2)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1)税率2%(2)计算公式: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一、教育费附加什么意思?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二、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
1、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2、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2、会计核算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上缴教育费附加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制度下,把应交教育费附加都合并到应交税费科目中处理。不再使用其它应交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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