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购入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含税,增值税计入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货物(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无进销之分)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2、会计分录
第一种: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第二种: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
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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