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什么时间清算

来源:高顿网校 管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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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品
李品
ACCA、CMA、MBA

高顿咨询专家组成员、《CMA中文教材》编委

问题解答:
  国税发「2006」187号: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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