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考生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十大知识领域的项目管理培训经历。
二、报考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两类情况之一:
第一类:申请者需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上者:
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6年内,至少具有4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要包括五大项目管理过程组(启动过程、计划过程、实施过程、控制过程和收尾过程),累计参与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36个月。
第二类:申请者不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下者:
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至少具有7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要包括五大项目管理过程组(启动过程、计划过程、实施过程、控制过程和收尾过程),累计参与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60个月。
注:累计项目管理月数时,各项目重叠月份不能重复计算。
注意:
1、35小时培训证明只有参加PMI授权的PMP培训机构的培训才可获得。
2、学历:确定是否有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如没有按专科(associates degree)填写,需同时满足60个月7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
3、描述的项目不能早于申请之日起6年(学士学位及以上)/8年(本科无学位及以下)---(也就是学士学位以上学历从申请之日起往前6年之内的项目有效,本科无学位及以下学历从申请之日起往前8年之内的项目有效,更早的则无效)。
4、累计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36(学士学位及以上)/60(本科无学位及以下)个月。所要求的36/60个月是不重叠的、单独的。(不重叠的意思是:第二个项目开始的时间最早也得是前面项目结束时间的下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