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区别:
1、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核算规范不同。
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
2、核算基础不同。
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比应收应付标准更加准确,既操作简便,叉可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收入费用的标准,能使收入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
3、核算对象不同。
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收入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
4、核算程序不同。
税务会计按照道理也可遵循这个程序,但没有规范化的要求,企业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数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一会计账簿一会计报表”的顺序。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
5、会计要素不同。
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这里的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不定相同,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都可能发生差异。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要素进行的。
6、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
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使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被报表使用者误解。当然,在某些方面税务会计也具有稳健的作用,如计提坏账准备和加速折旧等等,具有对企业宏观引导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