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高级风险经理
所属机构:长春分行
工作地区:长春
招聘人数:2
截止日期:2016-09-30
工作职责:
1.制定分行各项私人银行产品及授信业务监控操作细则、操作流程、工作规范;
2.实施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日常运行情况;
3.审查并监控私人银行授信业务风险、出具监控报告。
任职要求:
1.金融、经济或财务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工作经验,3年以上公司业务或风险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具有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熟悉银行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点,熟悉私人银行产品及授信业务流程及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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