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衡水农商银行”)是在原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的全省第二家市级农村商业银行。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5.01亿元。现有从业人员509人,营业网点36家。
成立一年多来,衡水农商银行始终坚持“立足‘三农’、面向县域(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在体制机制、公司治理、管理运营、防控风险、支持“三农”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在办理存款、贷款、会计结算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凭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人资格、同业存单发行资格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等资格,创新开办债券业务、理财业务、票据贴现(再贴现)、大额存单买卖等业务,实现了稳健运行和良好较快发展。到2016年7月末,全行资产总额达到153.7亿元,被河北省联社评为2015年度全省农信系统十佳经营管理单位。
衡水农商银行始终秉承“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的人才理念,以“为社会创财富,为客户创价值,为员工创未来,为股东创收益”为历史使命,坚持“笑对每一位客户、管好每一分资金”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建成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品牌卓越的现代金融企业。
2016年,根据机构网点扩张及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衡水农商银行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劳务派遣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原则
遵循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客观公正的选拔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员。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根据衡水农商银行的总体用工需求及编制,此次选聘劳务派遣工30名,选聘的岗位为:前台柜员岗。经选拔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农商银行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熟悉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同衡水农商银行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业务资源的报考人员(指拥有一定客户资源,且客户资源存款日均余额2100万元以上,于资格复审前存入衡水农商银行营业部,保留期限2年以上),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相关验资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本次选用人员需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不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为: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专业。
为培养部分专业型人才,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数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或行政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我行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负有较大数额债务且到期未偿还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31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00至2016年9月5日下午17:00,过期不予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参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经录用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10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审核结果将在提交审核的次日公布)。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5日,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高顿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缴费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以提交审核的次日的审核结果为准),持此表到衡水农商银行指定地点缴纳考务费用150元。缴费日期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7日,缴费时间:9:00至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9月8日至9月9日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
考生参加笔试时只允许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无法参加考试,以及考试用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其中,有效证件仅限于以下范围:1.身份证原件;2.临时身份证原件;3.护照原件。
笔试将于2016年9月10日举行,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笔试结果将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请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衡水阳光大酒店3楼(衡水市新华西路158号)。
根据衡水农商银行劳务派遣工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用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
考生需提交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核查后现场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考生应提交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有特殊业务资源的考生,需提供相关验资证明;
7.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不良贷款承诺书(无需准备,至审核现场签订即可)。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
(六)面试
面试将于2016年9月14日举行,通过笔试和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在9月13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体检前将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衡水农商银行营业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衡水农商银行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九)使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选用人员派遣到基层营业网点工作。新招录人员正式上岗前统一参加衡水农商银行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劳务派遣用工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岗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为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招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18132418550;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工作日)。
缴费地址(以下任一地址缴费均可):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88号(中华大街新华路交口西南角);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707号(人民路育才街交口东北角);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支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1482-5号(人民东路宜居嘉园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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