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2、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3、有事业心、进取心,学习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5、本科学历者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必须服从涡阳农商银行统一安排,普通员工如被录用将安排在涡阳农商银行基层支行工作。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学历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最低学历(不含定向委培、各类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非全国统招毕业生)和相应学位及专业要求:
  (1)普通员工: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计算机专业员工: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法律专业员工: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专业要求:经济、金融、会计、法律、文秘、计算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限专业)。
  3、国内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能够开始正常全职工作;境外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开始正常全职工作,并保证最晚不超过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或通过省教育厅学历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他网站或部门对学历的验证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统一报名时间自2016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24日止。本次招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点击下方“点我应聘”在线注册登录报名。报名人员应根据本公告的相关招聘条件在线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近期电子照片。如因考生错填、漏填或不按报考行要求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影响审核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在后续审查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报考专业员工者,须明确是否服从全省调剂使用。
  2、审查确认。本单位将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在线审核考生信息。不符合报考行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最终符合报名条件并允许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招录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本单位根据实际在线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整体情况,好中选优,统筹考虑并确定允许参加笔试人员最终名单,而无须向报考人员另行解释,未接到笔试通知者,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发放准考证。对通过在线审核并拟允许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带齐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报考行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有效人员现场核发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人员在一个招聘批次内只能报考全省一家农商银行的一个岗位。
  5、为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切实履行我行社会责任,报考本行的2016年贫困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在报名审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持有涡阳县民政局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明;
  (2)持有所在高校出具的已纳入贫困生库证明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助)学金证明;
  (3)在本行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卷由省联社委托有关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统分(有关笔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将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成绩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准考证号、姓名、笔试成绩、本次最低入围分数线)。计算机专业和法律专业员工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
  (三)申报核批。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统计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按以下程序申报核批。
  1、体检、政审和公示
  本单位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由人力资源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并请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参加由省联社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核,对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方可办理申报正式录用手续。
  3、毕业证认证
  人事部门统一持毕业证原件到安徽省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不能认证的不予申报。
  4、审核审批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党委或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正式行文上报省联社核批。
  (四)录用。
  1.签到劳动合同。本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根据省联社批复意见,结合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及时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试用期限。
  2.建立档案。本单位按照省联社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严格规范、及时完善员工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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