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5人,分配到我联社农村基层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必须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校方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且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录用。
  2.专业:经济、金融、工商管理、法学、计算机、数学、中文等与信用社工作相关的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专业不限。
  3.年龄:应往届大专及本科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原则上必须为新民市本地户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招聘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第三方招聘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初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必须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8日8:00时—6月19日8:00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等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履行录用手续时,如未按期毕业且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报名电话:024-31873554
  七、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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