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我行基层乡镇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岗位,共计招聘18人,实行按岗位分别招聘:其中,农业信贷员岗位(兼职安保岗)招聘13人,柜员岗招聘5人。
  二、招聘范围
  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凤城农商银行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须有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校方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且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录用。
  2.年龄: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户籍:应聘人员须为凤城市户籍(以2015年12年末户籍为准),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查询,进入本网站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选择对应岗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初审通过后,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备1寸、2寸红底同版免冠照片各五张。
  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必须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5日9时—7月17日24时。
  (二)我行采取分岗位报名录取方式,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四)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五)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六)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本行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视同弃权,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四)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用人员需服从我行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本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报名咨询网站、电话
  电话:024-31873554
  七、我行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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