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全日制普通高校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形式);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有金融从业经验者优先
招聘人数及岗位
其中,管理类-支行行长3名:
1、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2、具有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3、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4、具有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独立性;
5、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郯城县。
限制条款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3、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处罚累计达到两次的;
6、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方面未达到监管最低要求的;
7、本人或其配偶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未能按期偿还的。
报名资格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含)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从事金融工作期间,担任县级金融机构中层(含)以上管理岗位的优先;
2、身体健康;
3、实行亲属回避制,即三代以内血亲或两代以内姻亲者不得同在同一支行工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包括报名、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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