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讲解:动产质押
来源:
233
2016-08-01
动产质押
1.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绔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质押合同
为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动产质押的效力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支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物有隐藏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4.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
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但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4)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质权的实现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6额质权。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为了方便各位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会计中级职称考试,体验实战,高顿网校开通了中级会计职称题库(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点击进入“免费在线测试” 会员可以通过多种题型加强练习,并附有详细的答案解析。想要高效备考、轻松迎考吗?高顿网校精心准备了多款有关中级会计职称的网络课程供考生选择>>>点击了解详情
中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省报名时间及入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信息全知道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在线咨询热销
专业老师服务 限时优惠
点一下领资料
2023中级财务管理核心考点100例
高频考点,刷题全靠这份资料
下载合集
2023中级财务管理考前9页纸
财务管理全科考试提分法宝,速看
下载合集
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600母题
备考学习,备考按照计划走
下载合集
中级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中级会计证书含金量高吗?
-
中级会计师含金量比较高。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可以担任会计主管以上职务。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业生涯的“分水岭”,拥有中级会计职称,意味着你不再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师,薪资和职位上都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中级会计职称每年考几次?
-
中级会计每年可以考1次。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9日-11日。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 没有经验可以考中级会计证吗?
-
博士学位没有会计经验可以考中级职称,其他学历则需要会计工作经验。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和学历相关,不同学历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也不一样。
- 中级会计职称工资待遇如何?
-
中级会计师的工资待遇其实跟一个员工能够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来衡量的,很多企业的财务中、高层普遍需要拥有中级会计师资格,不同岗位薪资待遇自然不同,针对二线城市这三个岗位给出的薪资范围是:总账会计6000-8000,会计主管8000-10000,财务经理10000-15000。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抵押期间出租房屋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2023-10-31
-
电子承兑汇票多久能收到 2023-10-30
-
上市公司董事要求 2023-10-30
-
独资公司法人为什么不具备法人资格 2023-10-30
-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什么 2023-10-30
-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2023-10-30
-
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不具有法人资格? 2023-10-30
-
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不具有法人资格 2023-10-27
-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优缺点有哪些 2023-10-26
-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 2023-10-26
-
动产抵押权是否可以转让 2023-10-26
-
抵押物转让需要通知债权人吗 2023-10-26
-
善意第三人和善意取得的区别 2023-10-26
-
抗辩权的三种类型有什么 2023-10-26
-
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 2023-10-26
-
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 2023-10-26
-
发展公司与有限公司区别 2023-10-25
-
商经法包括哪些法律 2023-10-25
-
用益物权的排他效力 2023-10-24
-
全面预算的作用 2023-10-18
-
权利质押能否二次质押 2023-10-18
-
质押权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2023-10-18
-
预测资金需要量的意义包括? 2023-10-18
-
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2023-10-18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几种? 2023-10-17
-
借壳上市是什么意思 2023-10-17
-
权利质押包括哪些 2023-10-16
-
居住权的设立原则是什么 2023-10-16
-
相邻关系属于侵权纠纷吗 2023-10-16
-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法中的什么权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