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啦!你还在盲目搜寻练习题不知道如何系统复习吗?不用担心马上进入高顿题库,那里有史上最全的中级会计职称试题等你来领走哦~
点击进入》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2、视同销售(P288-289)
视同销售行为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2)销售代销货物(但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 销售时 |
(3)总、分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案例】甲公司委托乙商场代销服装,乙商场于2010年4月30日向消费者售出117万元(零售价)的服装,根据代销协议,乙商场按照零售金额的10%收取了11.7万元的手续费。在本题中:(1)乙商场销售代销货物,视同自己销售,在“售出时”应按“全部”销售额(而非10%的代销手续费)计算销项税额,乙商场4月份的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2)乙商场收取的11.7万元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3)如果甲公司2010年5月8日收到代销清单,则甲公司5月份的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
【解释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售出代销货物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照实际的不含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对收取的手续费,还应缴纳营业税。
【解释2】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5),不视同销售;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视同销售。简而言之,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内部消化”,不视同销售;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企业之外”,则视同销售。
【解释3】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所涉及的外购货物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允许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例题1·单选题】甲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
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乙市的某商场代销
B、销售乙市某商场的代销货物
C、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
【答案】C
【解析】对于总分机构的货物移送,限于“非同一县市”,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例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BC
【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
3、混合销售(P289—290)
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纳税人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或者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一并征收营业税。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一并征收营业税。
(3)特殊规定(P289—290)
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建筑业)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建筑业)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而非一并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②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解释】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主营业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其“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而非营业税)。
③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④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的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⑤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4、兼营(2010年重大调整)(P292)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而非一并征收增值税)。
【解释】兼营是指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例如,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营业税),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增值税)。如果该酒店分别核算了客房服务的营业额和啤酒的销售额,则该酒店按照核算数据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啤酒的销售额(而非将客房服务和啤酒销售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1·判断题】增值税的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某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某汽车制造公司在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某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门窗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某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兼营;(2)选项B:销售汽车、修理汽车均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3)选项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电信局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营业税。
5、增值税的特殊应税项目(P290)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3)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邮政部门发行报刊,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7)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
(8)融资租赁业务。
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9)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P291)
(10)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相关链接】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
B、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
C、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
D、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
【答案】B
【解析】(1)选项AC: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2)选项B: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3)选项D: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13)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6、非增值税应税项目(P291)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2)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增值税的免税项目(P306)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解释】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3)自2009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依法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P306)
【例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销售电力
B、贵金属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C、供应或者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D、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应当征收营业税。
【例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
B、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
C、邮局销售集邮商品
D、邮局发行报刊
【答案】CD
【解析】选项C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用于对外投资的自产工业产品
B、用于单位集体福利的自产副食品
C、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D、直接用于教学的进口仪器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各位考生,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各位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高顿网校开通了高顿题库(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点击进入“免费在线测试” 会员可以通过多种题型加强练习,并附有详细的答案解析。为了让您及时掌握高顿网校*7资讯,轻松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高顿网校APP,获取最绝密的内部资料,*9时间为您推送精选考题、*7考试动态、高清网课免费在线体验,高顿网校客户端,装在您口袋的贴心服务,对学习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题库Iphone客户端 | 题库Android客户端 |
中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领取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