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仲裁程序
来源:
互联网
2016-05-24
1.仲裁申请和受理
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注意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注意2】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仲裁庭的组成
(1)人数:1名或者3名;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2)回避制度:
回避的几种情形 |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
提出时间 | 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
回避的决定 |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
【注意1】仲裁员因回避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注意2】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都指定仲裁员后,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开始由仲裁庭决定。
3.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
(1)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发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3)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对于被申请人则可以缺席裁决。
(4)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5)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仲裁庭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效力
(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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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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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含金量比较高。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可以担任会计主管以上职务。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业生涯的“分水岭”,拥有中级会计职称,意味着你不再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师,薪资和职位上都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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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每年可以考1次。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9日-11日。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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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没有会计经验可以考中级职称,其他学历则需要会计工作经验。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和学历相关,不同学历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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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的工资待遇其实跟一个员工能够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来衡量的,很多企业的财务中、高层普遍需要拥有中级会计师资格,不同岗位薪资待遇自然不同,针对二线城市这三个岗位给出的薪资范围是:总账会计6000-8000,会计主管8000-10000,财务经理100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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