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的信息披露

来源: 互联网 2016-08-03
金融债券的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
2.发行人要在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3个工作日批露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3.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
4.金融债券在存续期间要求发行人要于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5.发行人应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分别送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由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分别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
6.金融债券定向发行的,其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应在发行章程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信息披露的对象限于其认购人。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高顿题库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高顿网校金融从业考试订阅号。
证券从业QQ交流群:543226306
证券从业金融从业考试微信号:golden-finance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冲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专题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强化训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提分攻略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