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从业《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7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据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则为契约型基金。
  一、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基金公司有不同的基金合同;权益证券化。它将受益权证券化,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作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其设立的法律文件是信托契约,没有基金章程。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3点)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二)投资者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基金的股东。
  (三)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形式,考生想要进入证券行业就必须要拿到证券资格,它可以入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以及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依据。考生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一定要多做试题练习。高顿网校开通了证券从业资格试题库,在这里考生可以通过多种试题练习加深知识点巩固知识点。手机用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轻松下载高顿题库APP。
iphone客户端
题库Iphone客户端
Android客户端
题库Android客户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投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