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2-23
2016《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财务与会计人员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中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活动的财务与会计人员。
财务与会计人员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承担与本职岗位有冲突的工作。
(2)违反内部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3)违规向其他人员提供自己保管的印章、凭证、钥匙等物品或泄漏密码信息。
(4)未经授权动用本单位的资金、财产。
(5)擅自修改或危害本单位的财务系统。
(6)损害、侵占、挪用和滥用本单位及其所管理的资金、财产。
(7)损坏、隐匿或丢弃凭证、账簿、印章等财务资料。
(8)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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