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2-30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
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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