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提升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3.校荐生名单经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生源高校于2023年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自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于我省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3.每所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在2023年3月20日—28日间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4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4.通过招生高校专业测试的自荐生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后,由招生高校于2023年3月29日—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报送)。生源高校汇总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6日—8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大赛保送生资格获得。
 
1.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8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招生高校将大赛保送生名单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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