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高校。
1.核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是高校报送资格名单、考生参加报名的主要依据,各生源高校应于2022年2月19日前,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就读专业、专业代码、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对因更改姓名、更换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更正。
2.报送本校应届毕业生小语种考生名单。
根据专升本考试科目规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简称小语种考生),普通专升本考试须考政治,“3+2”转段考试须考大学语文。各生源高校要根据本校公共外语课程设置情况,对所有本校应届毕业生(含“3+2”二次转段考生)进行语种排查,确定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于2月23日—25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http://zsb.sdzk.cn:8083,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上报。上传字段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外语语种。此名单作为所有考生考试科目确定的依据,须完整、详实、准确。
3.报送高校推荐考生名单。
高校推荐考生名单由生源高校于2月23日—25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专科院校名称、专科专业代码、专科专业名称。
4.报送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普通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计划”)考生名单。
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须提交建档立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生源高校审核并公示后报送),生源高校汇总名单,3月9日—11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专科院校名称、专科专业代码、专科专业名称、建档立卡所在省份。生源高校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生源学校负责解释。
(二)招生高校。
1.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本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完成后至3月16日前将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信息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校验,招生高校上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考生相关信息,获取的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等。考生仅可获得其本人专科所学专业对应可报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报考资格。
2.报送自荐考生名单。自荐考生名单由招生高校于3月30日—31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名称及代码、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名称及代码、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3.报送保送生名单。招生高校于4月1日单独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保送生录取名单[此处“保送生”特指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毕业保送生],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学校、录取专业、专科院校名称及代码、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获奖类型等)电子版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联系电话:0531-81916021)。
招生高校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释。
(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上报工作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考生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3月9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审核。
2.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审核后,于4月16日前将申报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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