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考生们了解该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高顿专升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工作开展原则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选拔工作实施“招考”分离。
(二)选拔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部署。
(三)选拔过程确保公开、透明,并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拔范围及计划
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我校2023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中开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将以2023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为基础,并严格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准的录取计划予以选拔录取(含考试选拔录取和免试推荐录取、保送推荐)。
三、专升本选拔形式及专业
(一)我校学生实行校内专升本至学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具体为免试推荐、保送推荐、考试选拔三种形式。
(二)选拔专业
凡与我校已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对口专科专业都属于专升本选拔专业的范围。学校各专科专业专升本所对应的本科专业见《专升本对口专业一览表》(附件1)。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只能按照附件中专科和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升入对应本科专业。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从2022年起,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专升本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
每位考生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三)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考条件
(一)免试推荐
1.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⑵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2.对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二)保送推荐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本科层次职业
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请。
(三)考试选拔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专科毕业学生可以申请专升本报名资格。按期正常毕业取得专科毕业资格者,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六、选拔程序
(一)学生报名
1.申请免试推荐、保送推荐的学生,于2月24日前将申请书、《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3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2)、政审材料(附件3)及证明材料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参加考试选拔的学生,于2月24日前将《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3年度专升本申请表》(附件2),个人专升本书面申请书,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加分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教学单位。若在报名期间未按要求交报名材料,将不受理补交手续。
(二)材料审核
1.申请免试推荐、保送推荐的学生材料,经系部审核通过后,于2月27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学校招生工作处。
2.申请考试选拔的学生材料,由各系初审学生报考资
格,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学生报考信息(附件4),于2月27日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报考资料一并交至学校招生工作处。
(三)学生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使用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
(四)报名信息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免试推荐、保送推荐及考试选拔学生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安排
取得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含免试推荐及保送推荐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同类专业采用同一选拔模式,统一考题,统一录取。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采用笔试的考试方式。
1、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全省统一试卷。(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由四川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其中,《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所有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统考科目《大学英语》考试,不设听力考试内容。
2、以上科目考试大纲请查阅学校官网。
(六)专升本综合成绩认定方式
专升本综合成绩=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50%+专升本考试成绩*50%+奖励附加分(不超过5分)。
1、原专科阶段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学校教务系统中
学生原专科阶段的公共类必修课程和专业类课程测得加权平均分,再乘以50%。
2、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50%。
3、奖励附加分计算方法: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等特
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5分。
(2)专科在读期间,CET-4/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或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或文体类竞赛中获奖,按下表给予奖励分。
①CET-4/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计分表
奖励项目 | 标准 | 奖励加分 | 备注 |
CET-4 | 分数达425 分 | 3 | 以校内报考考试成绩为准 |
CET-6 | 分数达425 分 | 5 | 以校内报考考试成绩为准 |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 证书 | 2 | 以校内报考考试成绩为准 |
(3)同时获以上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4)专科在读期间,获得未列入以上奖励加分项,但
又具有重大奖励意义的获奖项目,学生报考时可提交个人加分书面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予以公示。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原则,不进行递补录取。根据各类别学生专升本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专项计划。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实施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专升本免试推荐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者,直接纳入专升本录取名单中。
(2)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将统一使用录取指标。
(3)进入录取环节的学生在报到时,我校将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复查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四川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八)公示及异议处理
学校将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只接受实名申诉及异议处理,如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七、入学资格复查及专升本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由学校按规定予以认定后计入本科成绩。按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3〕4号文件精神,对升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
(三)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
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我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五)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六)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档案移转至相应班级,并做好学生升本后教学管理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2023年普通专科应届毕业学生专升本仅可报校内相应专业,仅且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符合免试推荐的专升本学生,仅能校内专升本,其计划在校内专升本总计划之内。
(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专科毕业生,其工作关系应自行妥善处理,如发生法律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专升本招考辅导、培训等活动。且严禁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以我校名义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考试辅导与培训。
(五)请校内外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第五条规定的内
容审核参加升本学生的资格,如在选拔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该学生升本资格,一切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学校专升本工作联系人:黄浪、秘涛
学校专升本工作邮箱:yxzs gingko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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