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招生简章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校的⼀种约束,也为考⽣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是考⽣了解招⽣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参考资料。高顿专升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2020年3月入学扩招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
(三)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四)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招生专业对应关系、学费标准、办学地点等信息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3年度“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
三、专升本资格申请、报名方式与考试
(一)专升本资格申请
1.申请时间:3月1日-3月8日
2.申请流程: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保送、免试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专升本”资格审查工作由就读学院负责。专升本资格申请结束后(3月9日),各学院对申请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含前五学期专业课初选成绩、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
审核审查办法:各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由各工作小组按照专升本选送对象的基本要求,核查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各环节工作按通知要求予以公示,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专升本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3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预审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资格预审采集的手机号登录并获取验证码后进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交费”环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公示:报名结束后,各学院应就考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免试”“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生”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20日至21日。
考试地点设在成都校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路115号),凡缺考者一律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分值 备注
《大学英语》 4月20日9:00-11:00 100 全省统一命题
《大学计算机基础》 4月20日15:00-17:00 100 全省统一命题
《大学语文》 4月21日9:00-11:00 100 学校命题
(三)成绩发布及折算办法
1.成绩发布及复查
考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录取成绩)可通过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也可于5月15日后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向就读学院提交书面查卷申请,由就读学院统一查卷并回复查卷结果。逾期的考生,学校不予受理。
2.成绩折算
初选成绩(前五期专业平均成绩)=前五学期专业课成绩总和+专业课科目总数
考试平均成绩=考试成绩总和+3
综合成绩(录取成绩)=考试平均成绩*60%+初选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二)录取照顾政策
1.实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保送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2.实施获市州及以上奖励和省优毕业生免试录取。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初审,学校教务处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3.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1)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3年3月9日前,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5.专升本复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录取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由录取学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五、注册与复查
(一)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二)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三)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四)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学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0535310
4.咨询电话:028-60535550
学校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路115号
七、本简章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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