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同学

因为免税合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直接扣减资产的公允价值吗?

请问528怎么做

来自 星同学 的提问 2021-10-18 00:05:27 阅读405

星同学:

同学您好:

首先,购买日考虑递延所得税后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14000-(14000-10000)×25%=13000万元

【因为免税合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直接扣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之后,购买日考虑递延所得税后商誉的账面价值

=14500-13000=1500万元

【购买日当日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直接影响商誉,不计入所得税费用】

对于购买日后超过了12个月,或购买日不存在相关情况,但购买日之后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如果符合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则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不得调整商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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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晏同学
免税合并商誉的计税基础为什么是0?
张老师

由于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原因有二:

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改变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结果(增加) ,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后,又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二者无限循环;

第二,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春同学
计算合并商誉是为啥不直接公允价值乘上持股比例呀?为啥还要减掉评估增值的400呢,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商誉不是直接用公允价值吗,这块不太理解
N老师
这里公允净资产净额为9000-400×25% 增值的400如果考虑所得税,需要减出来的
小同学
公允价值500计税基础为0为什么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张老师
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及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计税基础是从税法角度核算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各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的核算基础,问“公允价值为500,计税基础为0,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处公允价值500应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此时只是账面浮亏,只有在资产作处置时税法才确认,因此作为时间性差异,按适用税率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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