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同学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来自 n同学 的提问 2021-04-18 17:30:14 阅读5843

nd同学,你好,关于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

这是因为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的具体内容,如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 中止、中断的事由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w同学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 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 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徐老师
答案:D 解析: 选项D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诉讼时效的适用必须当事人提出。 考点:经济法概述
周同学
中级经济法,诉讼时效2年,诉讼时效期间有3,4,5,20年?请问怎么理解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期间?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李老师
普通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时效期间有1年、3年、4年、5年,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   1、2年   民事诉讼法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1年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3年   《海商法》第265条 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环境保护法》第42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4、4年   《合同法解释(一)》第7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二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二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5、5年   《行诉解释》第4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20年   民事诉讼法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138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同学
一个撤销权案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怎么算
冯老师
撤销权的存续期间是除斥期间,因此,就合同撤销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是“文不对题”、“牛头不对马嘴”,人民法院肯定不能支持。因为“撤销合同之诉”属于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的有关规定,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辨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例如,2009年1月1日甲受乙的欺诈订立了一个合同,2009年2月1日甲得知该情形,但是直到2010年6月1日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此时乙如果向法官大人说“甲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无权撤销合同”,法院就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如果乙应当提出除斥期间抗辩,应当向法官大人说“撤销权存续期间(除斥期间)已经经过,甲无权撤销合同”,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