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题中C选项,直接赠与不是视作转让房地产,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其对应成本费用能扣除吗?

老师您好!讲义上指出,房地产开发成本(可扣除的成本费用)—— (5)公共配套设施费(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并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计算收入并扣除成本/费用)。题中C选项,直接赠与不是视作转让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那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吗?还是说它不适用于第3种情况,并非有偿转让,所以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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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19-09-23 06:11:42 阅读686

Sunny®孙媛同学,你好,关于题中C选项,直接赠与不是视作转让房地产,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其对应成本费用能扣除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吖~
如果是增值税的话视同销售,但是土地增值税没有这个视同销售的哦
房地产的赠与虽然发生了房地产的权属变更,但作为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并没有因为权属的转让而取得任何收入。因此房屋的赠予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哦
继续加油吼~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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