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

个人使用过的物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古董是否需缴纳?

个人使用过的物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古董呢,不是古旧图书

来自 小同学 的提问 2021-06-06 16:52:19 阅读736

小同学:

亲爱的同学,你好~

   古董也是免税的~  属于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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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西同学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姚老师
现针对若您所述的固定资产是属于货物,一、根据《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26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及粤国税发[1995]257号的规定,“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四)使用过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根据《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此,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应按上述规定处理。
L同学
礼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丁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中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法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因此,贵公司开会购买礼品发放给有业务联系人员,属于增值税视销售行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取得该礼品个人,贵公司应该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D同学
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是不是免征增值税?还需要缴纳哪些税?
吴老师
同学你好 需要按照2%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是1% 还需要缴纳所得税,一般是核定征收 还有增值税附加、
D同学
但是不是税法规定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是免税吗?
吴老师
是的 有这个政策 汽车属于这里边的例外 属于固定资产
D同学
好的,谢谢啦
吴老师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 事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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