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麻烦拍财产转让所得 关于赠送房产受让人交个税的知识点?

老师好 麻烦拍财产转让所得 关于赠送房产受让人交个税的知识点

来自 A同学 的提问 2021-07-23 17:23:51 阅读302

A同学:

勤奋的学员:

     你好!

     教材原文表述见下图: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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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B同学
按受赠房产再转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兴老师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国税发[2006]144号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首先您获赠的房子不是直系亲属赠于的,所以您按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次您又将您的房产转让,您应按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同学
受赠房产属不属于偶然所得,如果属于,不再次转让,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郎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d同学
个人将受赠房产再转让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五条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对单位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有关税收征管的通告》(大地税告(2009)5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房屋交易时,对于转让住房的,按转让收入额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非住房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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