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园园同学,你好,关于一般保证什么时候可以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不可以?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
你好!
不能的情形如下图所示。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先诉抗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先诉抗辩,又称检索抗辩或先索抗辩,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要求主债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执行在主合同债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先诉抗辩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人请求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先诉抗辩不再是一般保证人所的专属抗辩,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人之请求的一种抗辩。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会产生先诉抗辩:1、一般保证人具有的先诉抗辩。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利:(一)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利的。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