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同学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此题选项ABC,怎么理解?

讲一下ABC 怎么觉得题目超纲

来自 花同学 的提问 2019-10-10 22:07:37 阅读353

花好月圆同学,你好,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此题选项ABC,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会考察的;

A,因为土地增值税是针对转让方征税,而出让是国家出让,针对国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B,大内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土增改制重组政策那里;

C,因为国家建设收回的,属于政府行为也不征收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早日拿下CPA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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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肉同学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陈老师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依法被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国家所有,才能进行转让。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出租)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的权属虽转让,但未取得收入的行为。
春同学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王老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同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第六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黎同学
有关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选择题
黄老师
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很显然c、d属于服务不属于销售货物;b是受雇企业为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虽然修理修配劳务是增值税应税项目,但由于不是以个人的名义为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而收取修理费,而是受雇企业也就是作为企业的员工为企业工作,其价值以工资体现,因此也不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a为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企业销售货物应该征收增值税。本题判断的难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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