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刻苦的学员,你好呀~
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不符合短期薪酬的定义哦。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 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同学逢考必过~
l同学:
老师,我问错了,我是想问股权激励为什么不属于职工薪酬?
展开l同学:
刻苦的学员,你好呀~
这在实务中是有争议的哦。
一部分认为,股权激励涉及的财产性收益不属于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劳动报酬,股权激励相关合同中中双方构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当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普通商事合同,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商事纠纷。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教材在这一块也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处理起来是有增议的。而且实务中处理也各不相同,期待准则做出近一步的规定呢。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同学逢考必过~
l同学:
老师,那在考试中该怎么办呢?
展开l同学:
刻苦的学员,你好呀~
如果在考试中遇到这种情况,比如说涉及到股份制度,一般按照工资薪金计算。
不过有争议的点,一般不会出现在正规的考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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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老师,那19年和20年的那个选择是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l同学:
刻苦的学员,你好呀~
19年和20年的选择并没有直接考察股权激励是否应当计入职工薪酬,是考察的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的股份制度呢,不涉及到争议点的考察,同学可以再看一下呢。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同学逢考必过~
l同学:
老师,那我现在简单理解成股权激励不属于职工薪酬,有一套单独的股份支付制度可以吗?
展开l同学:
刻苦的学员,你好呀~
可以的哦,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修正,以后可能会慢慢的将两者做一个衔接呢。
希望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同学逢考必过~
企业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
老板孤军奋战,闲散资源浪费
同行高薪挖角,企业人才流失
高管兵变陈桥,公司变成黄埔军校
团队土气低弱,业绩无法突破
公司成本巨增,利润急剧下滑
投资者没有信心,好项目中途夭折
这就是企业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