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个人信息等与实际不符的应报告税务机关吧?

老师您好:这个题目中,选项A为什么对?选项D为什么错?个人觉得答案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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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21-10-10 21:58:53 阅读437

大同学:

勤奋的同学您好:

这个题如果赵是居民纳税人的话,A项是对的,D项也没有错,如果赵是非居民纳税人,则选项AD都错,因为非居民不办理汇算清缴。

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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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不好意思老师,E为什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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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同学您好: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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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这句话没有错吧?下图是高顿讲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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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同学上传讲义中的内容是没问题的,据此这个题E选项也是没问题的,同学以讲义中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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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2021-10-11 16:01 问题是讲义的内容是安欢老师的,例题是王霞老师的。都是讲义里的内容,让我们怎么选择,听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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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同学依照前述回答,老师跟王霞老师反馈下这个问题,同学以讲义为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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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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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学:

不客气,已向老师反馈,等待老师回应,同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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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三同学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个人信息?
董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以下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对下列个人,扣缴义务人还应加报有关信息:
(一)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工作单位名称等;
(二)股东、投资者: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含雇员和非雇员):外文姓名、国籍或地区、出生地(中、外文)、居留许可号码(或台胞证号码、回乡证号码)、劳动就业证号码、职业、境内职务、境外职务、入境时间、任职期限、预计在华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境外派遣单位名称(中、外文)、境外派遣单位地址(中、外文)、支付地(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等。 储蓄机构向储户支付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证券兑付机构向企业债券持有人兑付的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和上市公司向股民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报送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税款等。 各地应根据这些基础信息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个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并要求扣缴义务人填报。 ...... 第七条:“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应按每个人逐栏逐项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所得,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情况。   已实行扣缴申报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但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N同学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的一项制度称为( )。
蔡老师
d 答案解析:
[解析]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是指,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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