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此处不矛盾。
这三个法条的逻辑是:
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个的时效中断的问题可以这么理解,举个例子:
例如,2016年犯 A 罪,追诉时效是5年,2020的时候,已经过了4年了,也就是时效快到期了,但这时候,他又犯了B 罪,此罪的时效为10年。这个时候,对于A罪构成时效中断,追诉时效重新计算,也就是A罪的追诉时效从2020年开始,直到2025年。但是对于B罪,它的时效仍按正常的计算,也就是从2020年到2030年。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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