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忘同学,你好,关于请问如何理解人保不是优先受偿呢?法律基础上怎么解释? 我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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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的物保与保证同时存在时: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里是不区分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的,只要存在债务人的物保,就优先执行债务人的物保。
[/quote]认真的同学,你好: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只要有物保,无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债权人都必须先就物保实现债权,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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