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取回权:属于破产企业的,被非法转移的,企业有权拿回。
追回权:不应给到债务人的,债务人占有了破产企业中有属于他人的财产,有权取回
抵消权:互负债务,可以相互抵消。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加油ヾ
展开刘同学:
抵消权可以用在和解程序中吗?
展开刘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不矛盾。
展开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讲义可以在高顿教育经济师官网进行免费下载,有需要的考生可以点击本篇文章尾端“点击领取资料”领取自己需要的资料。
浙大434国际商务考研之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如果你想考浙江大学的国际商务专业,那么你一定会遇到很多名词解释题,比如近年的一道“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题,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那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