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同学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c选项不是说已经办理登记了么

来自 郭同学 的提问 2021-10-27 19:39:28 阅读462

郭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登记不会引起物权变动的~ ,只是起对抗作用。而题目问的是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所以不选哦~

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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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T同学
<<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啥意思
张老师
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就设立了,不像所有权变动需要登专记才属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举个例子说,如果你和别人签订了一个地役权合同,你是供役地人,那么如果你把自己的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转让了,那么也就是那个受让人成为了这个负担地役权义务的人,但是如果这个人在受让时不知道其中有地役权则他就是善意的,如果你们的地役权合同没有登记就不能对抗他。也就是他不用承担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春同学
地役权中的对抗善意第三人
查老师
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就设立了,不像所有权变动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举个例子说,如果你和别人签订了一个地役权合同,你是供役地人,那么如果你把自己的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转让了,那么也就是那个受让人成为了这个负担地役权义务的人,但是如果这个人在受让时不知道其中有地役权则他就是善意的,如果你们的地役权合同没有登记就不能对抗他。也就是他不用承担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王同学
供役地使用权转让,对地役权有什么影响?已登记的是否继续存在?未登记的是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史老师
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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