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吗?

为什么要加上0.1?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1-11-04 14:25:05 阅读440

l同学:

敬爱的学员朋友:

       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您问题里面提到的0.1就是公式里面符合计税里面的定额部分,1吨*2000斤*0.5=1000元  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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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飞同学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中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仅指纳税人自己生产的同类消费品价格吗?
P老师
参考价先是参考市场上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然后才是自己生产的同类消费品价格,再没有就要组成计税价格,一般资本利润率为10%,适用于应税(增值税、消费税)产品
d同学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
任老师
正确答案对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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