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学

资产购置不是对应的非股权支付部分,该部分不是应该纳税调整吗?

本题中的C选项 符合条件的资产购置怎么理解 资产购置不是对应的非股权支付部分,该部分不是应该纳税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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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周同学 的提问 2020-09-22 23:44:04 阅读362

周红亚同学,你好,关于资产购置不是对应的非股权支付部分,该部分不是应该纳税调整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啊

举个例子:甲公司去购买乙公司的资产。乙公司资产是1个亿,那么甲公司购买的资金的金额至少要在5000万以上,并且其中股权支付的比例要冲总交易价格的85%。

这里仅仅按照原计税基础确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继续加油哦,还有疑惑继续和老师沟通哦


以上是关于税,纳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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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梓同学
请问老师,特殊性税务处理时,非股权支付部分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那这部分不调整会计利润吗?
A老师
你好,特殊性税务处理是进行的税务处理,除了对所得税费用影响外,不需要调整会计利润。
梓同学
不调整会计利润怎么交这块的所得税啊?
A老师
会计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概念。 特殊性税务处理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 税会两条线。
梓同学
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的吗?
A老师
是的,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但调整的不是会计利润,是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梓同学
特殊性税务处理这块,非股权投资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是合并方确认还是被合并方确认啊?会计上怎么做账啊?
A老师
是说非股份支付部分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吧?是指被合并方。
°同学
这道题是成本法转权益法,剩下的部分不是应该按照初始购买时追溯调整吗?A,B为什么对?
陈老师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同学
老师???
陈老师
选项A确实不太严谨 除了确认处置200投资收益,应该还要将归属与本年度的净利润追溯调整的部分确认为本期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的确认为留存收益,这道题没有具体说具体本年度实现净利润,就全部将实现的净利润全部划分到了留存收益中,不太严谨。 选项B 合并报表反映的长投的金额 就是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其在处置日(即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2400的价值,所以列示的金额即为2400,这是合并报表的第一步调整。
°同学
选项B中,合并报表反映的长投的金额 就是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其在处置日(即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2400的价值,但单独报表中所列示的金额应该是按照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的,对吧?
陈老师
嗯嗯,是的 个别报表是追溯调整后%2B剩余股权长投的账面价值,合并报表是重新计量的公允价值。
百同学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包含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吗
袁老师
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二)企业重组符合上述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处理: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2.股权收购:(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3.资产收购:(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4.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5.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6.重组交易各方按上述1至5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x(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l同学
公司股东分红,先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股东,年末是不是需要把这部分调整出来呢?但是当时涉及到扣税,这部分应该调整税后金额还是税前金额呢
孙老师
是的,分红不可以按工资发放的
l同学
那么调整的金额呢?是税前还是税后
孙老师
调整的当然是税前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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