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同学
某综合服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业务如下: 1、 出租2015年7月购置的办公楼,每月租金2万元,收取半年租金12万 2、 2019年7月以本公司原值为400万的房产抵押贷款240万,贷款期限2年,利率5%,该房产购入价378万,购入后发生装修4万,合同规定,抵押期间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支付利息。贷款本月底到期,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银行讲抵押房产按市场价格收归,该房产含税市价427.5万,银行支付补价210万。 求:当月该公司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万元 12*5%+240*5%、12*5% 请问:红字部分为什么也按不动产租赁服务计算,是否可以按转让不动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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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部分是哪部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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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服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业务如下: 1、 出租2015年7月购置的办公楼,每月租金2万元,收取半年租金12万 2、 2019年7月以本公司原值为400万的房产抵押贷款240万,贷款期限2年,利率5%,该房产购入价378万,购入后发生装修4万,合同规定,抵押期间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支付利息。贷款本月底到期,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银行讲抵押房产按市场价格收归,该房产含税市价427.5万,银行支付补价210万。已知:如无特别说明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上述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均按简易计税, 1求:当月该公司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万元;2求 答案: 12*5%+240*5%/12*5% 请问:240*5%这个部分为什么也按不动产租赁服务计算,是否可以按转让不动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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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信息给出,抵押的贷款后不动产由银行使用不支付租金但是企业也不用支付利息,实质就是租金抵利息,所以应该按照不动产出租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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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