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同学

这题只是签订了质押合同,不构成票据质押吗?

这题怎么选D啊

来自 心同学 的提问 2020-04-18 14:08:00 阅读450

心有灵犀同学,你好,关于这题只是签订了质押合同,不构成票据质押吗?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宝宝你好~

这里只是签订了质押合同,没有做成票据上的质押,即:没有在票据上记载“质押”的字样。只是签订了质押合同,不构成票据质押~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因此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以上是关于发票,票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s同学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
边老师
错误 答案解析:
汇票质押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一同学
票据质押时没有记载“质押”字样而是另行签订质押协议。
张老师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六十六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上述是担保法的规定,因此,如果a背书给b,那是不符合担保法的规定的,b无权处理质押的汇票,a可以要求c返还。
S同学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但已经交付动产质权成立吗
李老师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一般动产做抵押的,抵押权设立的条件只有一个,即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但如果不登记,则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动产比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船舶、航空器等其他法律允许的财产。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