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同学

能具体写一下金融基础知识中动产的取得方式吗?

动产的取得方式讲义上没找到,能麻烦老师具体写一下吗?

来自 晶同学 的提问 2020-05-18 09:02:50 阅读343

晶晶同学,你好,关于能具体写一下金融基础知识中动产的取得方式吗?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1. 先占

    先占的对象应当是无主物,如果是脱手物(遗失物、赃物)不能以先占主张取得其所有权。

    2.拾得遗失物

    (1)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3)拾得人虽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却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3.埋藏物

    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定适用

    4.添附

    (1)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加工。

    混合,即所有权不属同一人的动产,互相混杂,难以识别或分离。(如牛奶加咖啡)

    加工,在他人之动产上进行改造或劳作,并生成新物的法律事实。(如将木板变成板凳)

    (2)附合包括:

    ①动产附合于动产上(如各出木板成箱,不分主次,所以箱的所有权由各所有权人共有;油漆漆于他人木板上,木板是主物,所以由原木板所有权人单独取得油漆之后的木板所有权);

    ②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上(如钢筋附合于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取得钢筋所有权)。

    混合和加工仅适用于动产。

    (4)混合若不分主次的,由共有新物所有权;若可分主次,由主物所有权人取得新物所有权。

    (5)加工,加工价值不明显低于材料价值,由加工人取得新物所有权。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

以上是关于基础,金融基础知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