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c选项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吗?

c不属于处分行为吗

来自 王同学 的提问 2020-05-09 00:22:00 阅读350

王俊同学,你好,关于c选项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C是债权行为哦~属于负担行为呢~

再理解一下呀~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无权处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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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自同学
选项C有点不理解 应该也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王老师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1款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分为七类: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自同学
老师,我问得是无效法律行为,您回答的是无效民事行为
王老师
无效法律行为就是根本上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无效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L同学
老师,选项C不属于行政复议吗?
蔡老师
你好,选项C可以复议,但是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
朱同学
为什么c选项不属于工资薪金?
敖老师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S同学
老师选项b为什么不属于无线法律行为
刘老师
不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
S同学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流同学
选项C为什么属于利得,不是很理解
卢老师
你好,资产处置收益和报废收益都属于
流同学
能麻烦老师告知一下相关的分录吗
卢老师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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