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同学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为什么还要再减去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呢?

讲义个人所得税第五节第1页,案例中“2019年1-1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32000”为什么在解析(1)还要再减去减除费用60000和专项附加240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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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徐同学 的提问 2020-09-18 10:49:30 阅读1156

徐朝阳同学,你好,关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为什么还要再减去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呢?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这里的考点是取得经营所得,没有综合所得的,可以扣除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前面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 132000(未扣除投资者费用),是有说明未扣除投资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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